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倡导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理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举办首届“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深入挖掘攀枝花开发建设中的优秀文化和思想道德精髓。
一、评选内容
围绕攀枝花市人文特色、新时代攀枝花精神和三线精神,征集一批优秀家规、家训、家风,在市级主流媒体中宣传展示,用鲜活的事例和生动的话语阐释、展播攀枝花的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并从中评选出新时代“十佳攀枝花好家规”。
二、评选时间
2023年5月—7月。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市所有家庭,寻找征集经典家规家训、优秀家风故事,重点展示风清气正、廉洁齐家、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等家规、家训、家风。已获得首届“天府好家规”新时代“十佳天府好家风”的家庭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基本标准
(1)家庭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人之间和睦相处,亲友邻里团结融洽,邻里认可度高;
(2)家庭成员遵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3)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奋上进,履职尽责、实绩突出,所在单位(社区)评价好;
(4)家庭成员无不廉洁行为,面对困难坚强不屈,面对成功谦虚谨慎,助人为乐、诚信友善,倡廉守廉、公德优良,社会口碑好。
2. 审查要求
近5年内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家庭不得入选好家规:
(1)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2)出现违纪违法案件;
(3)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
(4)参与黄、赌、毒和贪、嫖、盗及封建迷信等行为;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形。
四、评选方式
(一)推荐阶段(5月1日—20日)
1. 组织推荐:各县(区)、部门均可推荐“最美家规、家训、家风”候选对象,其中纪委机关、宣传部、文明办、妇联至少推荐1条以上,由各县(区)妇联牵头汇总并择优上报3-5条。市级部门推荐的候选对象由市妇联牵头汇总。
2.媒体征集: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发布征集公告,面向全市征集“攀枝花好家规”候选对象。
3.市民自荐:市民可拨打征集热线(0812—3362351、5190045),推荐他人和自荐。
最终推荐名单由市妇联协商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整理汇总。
(二)宣传展示(5月20日—6月10日)
攀枝花市融媒体中心对推荐的家庭进行实地采访,挖掘经典家规、家训、家风的精彩故事,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攀枝花好家规”候选对象。
(三)集中评选(6月10日—6月20日)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会商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妇联后,择优推荐前20名作为拟获奖候选名单。
(四)终审评定(6月20日—6月25日)
组委会以每个“攀枝花好家规”候选对象的精彩故事为根据,结合相关部门审查情况,进行最终评定,从中评选出新时代“十佳攀枝花好家规”。
(五)成果汇报
适时组织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成果汇报会,为获评新时代“十佳攀枝花好家规”的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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