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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东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清单

时间:2022-11-18 来源:东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我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提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应当先召开党组会议进行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一、执法承办机构在送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相关证据;

  (三)相关依据;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

  (五)经过听证地提供听证笔录;

  (六)行政相对人的申辩材料;

  (七)其他相关材料。局法制审核机构认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执法承办机构在指定时间内补充材料。

  二、局法制审核机构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法制审核: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 资格;

  (二)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五)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六)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局法制审核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人员不得少于2 人。局法制审核人员与审核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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