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攀东编委发〔2024〕37 号)文件,东区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设为市级执法,东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职能,现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予以公示。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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