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5-02-03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东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dongqu.gov.cn/)上全文公开。如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2-2222301;电子邮箱:dqzfbxxg@163.com)。

  一、概述

  2014年,东区政府认真落实《条例》、《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基层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内涵外延,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成效不断提升,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和其它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征用拆迁、住房保障、政府采购、教育领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新增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平台,对日常的工作动态等同时进行公开,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更便于群众进行查询。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的文件材料的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做好保密审查教育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东区播报、新闻发布会、各机关办公地点宣传公示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价格、环保、医改、征地、拆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坚持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将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2014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71条。

  (一)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正确引导舆论,我区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14〕2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攀办发〔2014〕43号)、《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攀委办发〔2014〕44号)等文件精神,抓好了政府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增设政策法规解读、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征用拆迁、住房保障、政府采购、教育领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16个专栏,全年公开政府重点信息572条。

  (二)主要公开形式和载体

  1.政府网站。东区公众信息网在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专栏下设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之窗、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公开、计划规划、法规公文、人事信息、资金信息、民政福利、环保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统计信息等几十个子栏目。广大市民可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本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站访问量达到90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88条,图片10150张,其中:重点信息公开546条、公文信息395条、工作动态信息8886条、人事信息80条、财政信息191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公开信息2520条。

  2.新闻媒体。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通报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区重大决策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情况。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3次,社会反响较好;主要报纸(如攀枝花日报、晚报、川报等)刊发文章875篇,电视新闻播报信息301条。

  3.微博、微信。率先在全市开通政务微信、微博,分别为腾讯“攀枝花•东区”政务微博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微信,实现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截至12月31日,受关注度1600余人,发布政务信息1107条,使政务微信、微博自媒体成为门户网站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4.其他形式。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发送提示短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利用中心广场LED屏,集中公开2014民生工程进行情况信息23条,以保障了辖区群众对民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全区设置了政务中心、档案馆、文化馆3个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全年共接待公众查询4.8万余人次,查询信息数量达近 5 万条次。认真准备攀枝花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FM88.5)“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直播节目,区政府领导带队直播上线1次,公开热点信息,为听众实时答疑解惑。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我区向上级机关部门的请示件、报告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区各公开单位均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和公开实效较往年明显提升,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够强,公开信息重形式轻内容,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适用性较低;个别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公开工作存在推进不力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主动发布及舆情收集回应、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及集体决策、政策法规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促进工作推进,着力提高公开意识和规范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参与权。

  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博、新闻媒体等载体,加大行政职权、“三公经费”支出 、保障性住房、食药品安全、征地拆迁、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事项信息公开及监管力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全面提升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采取分层次、分批次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强化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条例》规定,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内容及公开载体运行管理的技能,着力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实效。

  七、说明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目录及政务微博等其他渠道公开的信息数据。

  附表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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