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4 来源: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年味渐浓,游子归乡。随着春节临近,我区各类“坝坝宴”、“自办宴”等集体聚餐活动进入高峰期,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温馨提示。
一、集体聚餐需报备,食材安全放首位。
农村“坝坝宴”“自办宴”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由举办人或者承办人向村(居)委员会报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宴席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野生菌、新鲜生黄花等高风险食材;不采购、饮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白酒,或未经检验检测的散装白酒。采购时应认真查验,主动索证索票,确保所有食材新鲜安全、来源可溯。
二、操作规范守细节,厨师健康是前提。
应选择平整、硬化、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的场地,并确保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到位。承办厨师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食品分类、刀具案板分类、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确需制作凉菜卤菜的必须设有专间、使用专用工具容器,严格规范操作。
三、危险物品严管理,误用风险要警惕。
醇基燃料要实行专人管理,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在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节约粮食莫忘记,珍惜资源共努力。
按需采购食材,合理安排菜单,加工过程物尽其用,坚决制止农村集体聚餐中的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五、应急准备不可少,有备无患心更安。
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时,要严格留样。每品种菜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使用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详细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如聚餐后有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举办者或承办者应立即将患者送医救治,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保护好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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