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市场监管硬招:违法了?朋友圈里自晒“违法行为”

时间:2023-11-23 来源: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商家未使用三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11月22日,在炳三区的一家商铺内,商户吴先生用手机编辑了这样一条消息并发布在了自己的朋友圈中。吴先生的这篇朋友圈,是东区市场监管局推出的“3+1”整改套餐的措施之一。

  

  “3+1”整改套餐,其实是东区市场监管局为了整改两个责任“负面清单”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职责任务的进一步细化。目前,东区有取证经营主体2389户,其他食品经营主体2003户,其中已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32名,食品安全管理员4392名。现有包保干部439名。经营主体已按层级匹配包保干部,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目前,我们两个责任工作的开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包保干部督导工作流于形式、经营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这些行为也构成了两个责任落实中的‘负面清单’”。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刘俊向记者介绍道。

  为了整改两个责任“负面清单”履职履责不到位的行为,起到整改、监督、警示作用,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东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东区食安办、街道社区共同发力,针对“负面清单”分层推出了“3+1”套餐整改措施。包保干部和经营主体可以根据“3+1”套餐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整改方式,共同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据介绍,“3+1”整改套餐共分为针对经营主体和针对包保干部两方面的内容,针对经营主体,“3+1”整改套餐包括:一、发朋友圈:经营者将检查中存在的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拍照,并配文字说明此项行为违反的相应条款,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既警示自己的违法行为,又通过朋友圈让身边的朋友学习法律法规。二、学法减罚:到所在基层所或社区设立的“学法减罚”行政辅导室,通过学习理论并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三、抄写法条:将存在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现象,对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违反条款和处罚条款,反复抄写并记忆学习,达到法律条款深入人心的整改效果。若经营者不采用以上3种措施之一予以整改,则要接受立案处罚,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全社会公示。

  针对包保干部,“3+1”整改套餐明确:一、培训考试:定期到基层食安办宣传站,观看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及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视频及两个责任督查事项清单,并达到规定学时的培训考核,从参加两个责任的系统培训中增强自身的业务技能。二、交叉检查:积极参与其他包保干部的检查过程,学习借鉴现场包保干部的督查方式,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在参与检查的过程中,要能够发现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在边检查边发现问题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三、志愿食安:倡导包保干部积极参加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街道社区组织的食品安全志愿活动,在活动中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若包保干部拒不采用以上3种措施之一予以整改,则由东区食安办组织开展行政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实施1对1法律宣讲,行政约谈情况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刘俊介绍:“自今年6月,东区市场监管局分层推出‘3+1’套餐整改措施后,对存在的两个责任‘负面清单 ’现象累计开展47次整改。负面清单上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规范,包保干部的责任心和督导力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形成经营者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为推进攀枝花市建设国家共同富裕试验区,营造了安心、放心、舒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301873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