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东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安全法治理念,增强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管,精准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保障东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与普法并重,执法与服务共同推进,有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防范事故的发生。
铁心布置,围绕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质量发展。
铁面检查,围绕专项整治等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等检查模式,按照“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要求,找准重点环节、关键点位,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铁面执法,严格执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铁的纪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前先普法,执法普法并重,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加强暗察暗访,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的宣传,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及时、高效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攀枝花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近三年内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上年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抽查;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职、企业检(维)修和岗位人员教育培训的抽查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举报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实施监督抽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每次检查的重点由各股室(大队)根据检查安排,制定详细检查计划,明确具体检查重点和内容。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2023年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共11天,法定工作日共250天。
根据要求,东区应急管理局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人员5人。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1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执法人员数量5=125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72个工作日。
根据检查、复查及每次参加的人员测算,东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企业93家次,需监督检查工作日372个。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1家,重点检查工作日252个,一般检查企业30家,一般检查工作日120个。
1.安全监管股,监督检查企业30家次,共计120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1家次,一般检查企业9家次。
2.园区监管股,监督检查企业30家次,共计120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1家次,一般检查企业7家次,抽查企业2家次。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检查企业33家次,共计132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1家次,一般检查企业12家次。
4.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等监督检查,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表。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454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巡查、督查、考核等)预计118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24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案件办理)预计1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奖励预计6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24个工作日。
6.法制审核、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及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预计0个工作日。
7.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检测预警调查和处理、各类超限报警现场核查和调查处理预计16个工作日。
8.安全生产宣传和普法送法活动预计16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3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540个工作日。
1.值班、应急值班预计1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105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250个工作日。
4.病、事假预计2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4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有效协调好市级部门间的联合执法,业务科室与执法支队要统筹好联合执法,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在检查前要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方式等,并按照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工作,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各科室(队)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至政策法规科。
(二)积极推进规范化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主动出示并全程佩戴执法证件,着制式服装,依法正确、规范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文明公正,执法过程做到文字或音、视频全过程记录,形成监管执法闭环管理。
(三)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聚焦执法重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监管执法与媒体曝光、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执法威慑。重大行政处罚及时做好备案和信用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法普法并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执法先普法,执法普法并重。全面实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让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现场普法,每次执法检查都成为一次法治宣传,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更好的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附件1: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附件2:监察执法企业名单
附件1
东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注明:表中时间为预计值
序号 |
名称 |
合计工作日(个) |
备注 |
1 |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
24 |
12次×1天/次×2人=24 |
2 |
参与“三同时”审查及监督、配合实施行政许可 |
24 |
12次×1天/次×2人=24 |
3 |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
160 |
4件(年平均)×8天/件×5人=160 |
4 |
举报调查处理 |
60 |
15件(年平均)×2天/件×每件2人=60 |
5 |
联合执法 |
14 |
2天/次×7次=14(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两会) |
6 |
实施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 |
16 |
8件(年平均)×1天/次×2人=16 |
7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16 |
8次×1天/次×2人=16 |
8 |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0 |
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9 |
机关值班 |
120 |
12月×2次/月×5人=120 |
10 |
学习培训差旅 |
75 |
工作人员:5天/次×3次×5人=75 |
11 |
党群活动及支队内部学习 |
250 |
约每周1次:50×5=250 |
12 |
病假、事假 |
25 |
5天/人×5人=25 |
13 |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
40 |
10-20年工龄:10天/人×3人=30 10年工龄以下:5天/人×2人=10 |
14 |
违法行为查处 |
48 |
8件(年平均)×3天/件×2人=48 |
15 |
文书送达 |
16 |
8件×1天/件×2人=16 |
16 |
配合省局检查、市局检查及上级督查 |
30 |
30次(年平均)×1天/次x1人=30 |
17 |
交叉执法(执法比武) |
10 |
1次(年平均)×5天/次×2人=10 |
18 |
参加各类会议 |
30 |
30次(年平均)×1天/次×1人=30 |
19 |
其他 |
36 |
案件移交、催缴罚款、约谈企业、信息录入统计、各种文件报表报告信息简报制作等 |
合计 |
|
994 |
|
附件2
监察执法企业名单
序号 |
行业序号 |
行业类型 |
企业名称 |
监管类型 |
责任股室 |
备注 |
1 |
1 |
尾矿库 |
攀枝花丰源矿业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安全监管股,计划执法24家次(建议:7家重点检查单位开展3轮全覆盖检查,9家一般检查单位企业开展1轮检查。) |
|
2 |
2 |
尾矿库 |
攀枝花市汇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 |
3 |
尾矿库 |
攀枝花虹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4 |
4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林德工贸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5 |
5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翔森工贸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6 |
6 |
非煤矿山 |
攀枝花市宏尔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7 |
7 |
工业渣场 |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渣场) |
重点检查单位 |
|
|
8 |
8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
攀枝花传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9 |
9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
攀枝花市虎跃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0 |
10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
攀枝花市孟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1 |
11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杰迪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2 |
12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3 |
13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兴中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4 |
14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康茂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5 |
15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市和辉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16 |
16 |
独立选厂 |
攀枝花市恒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合计 |
16 |
|
|
|
|
17 |
1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厂 |
重点检查单位 |
园区监管股,计划执法21家次(建议:7家重点检查单位开展3轮全覆盖检查,7家一般检查单位企业开展1轮检查,2家抽查单位开展1轮检查。) |
|
18 |
2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锦利钒钛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19 |
3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柱宇钒钛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20 |
4 |
危险化学品 |
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21 |
5 |
危险化学品 |
四川恒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22 |
6 |
金属加工 |
攀枝花市创盛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重大危险源 |
|
23 |
7 |
一般化工 |
攀枝花鼎星钛业有限公司(厂区) |
重点检查单位 |
风险点:LNG |
|
24 |
8 |
危化品经营 |
四川攀研技术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不参与经营 |
|
25 |
9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顺和祥商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26 |
10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勤业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27 |
11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福瑞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28 |
12 |
危化品储存 |
攀枝花市金利氧气销售站 |
一般检查单位 |
|
|
29 |
13 |
一般化工储存 |
攀枝花市鑫邦物流有限公司五道河撬装站 |
一般检查单位 |
风险点:柴油 |
|
30 |
14 |
食品加工 |
攀枝花市野猪林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31 |
15 |
危化品储存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炳三区加油站 |
抽查单位 |
|
汽、柴油 |
32 |
16 |
危化品储存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石油分公司东区加油站 |
抽查单位 |
|
汽、柴油 |
|
合计 |
16 |
|
|
|
|
33 |
1 |
冶金 |
攀枝花钢城集团银山钛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执法大队,计划执法16家次(建议:7家重点检查单位开展3轮全覆盖检查,12家一般检查单位企业开展1轮检查) |
|
34 |
2 |
冶金 |
攀枝花市银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5 |
3 |
冶金 |
攀枝花航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6 |
4 |
机械制造 |
四川红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7 |
5 |
有色金属冶炼 |
攀枝花市顺德亿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8 |
6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四川目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39 |
7 |
机械加工 |
攀枝花市聚鑫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单位 |
|
|
40 |
8 |
工贸:耐火材料加工制造业 |
攀枝花市昌宁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1 |
9 |
制造业 |
攀枝花市银江金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2 |
10 |
金属制品加工 |
攀枝花市宇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3 |
11 |
水泥制造业 |
攀枝花铭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4 |
12 |
工贸 |
攀枝花市炅林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5 |
13 |
工贸 |
攀枝花市楠洋矿业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6 |
14 |
耐火材料加工制造业 |
攀枝花市福星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7 |
15 |
工贸 |
攀枝花市联银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8 |
16 |
工贸 |
攀枝花市旺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49 |
17 |
工贸 |
攀枝花中辰中工贸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50 |
18 |
工贸 |
攀枝花市力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51 |
19 |
工贸 |
攀枝花市长森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单位 |
|
|
|
合计 |
19 |
|
|
|
|
说明:部分长期停产企业未列入本表,部分新立项企业未列入本表,从事危险化学品纸单交易的企业未列入本表,风险低或我局还未掌握名字的企业未统计入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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