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公告
(攀东执公告〔2025〕第0001号)
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
我单位查处的“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在攀枝花市东区金福南路29号4栋7.29火灾事故现场周边违法搭建商铺”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攀东综执限拆告〔2025〕第023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决定书内容如下:“本机关责令你(单位)于送达本决定书3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相关使用人亦有义务在上述期限之前搬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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