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攀 枝 花 市 东 区 审 计 局
审计报告
攀东审报〔2022〕2号
被审计单位:攀枝花市东区商务局
审计项目:东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东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6月20日对东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东区商务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了书面承诺。我们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现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区商务局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服务业股、流通发展股、贸易促进股,下设2 个事业单位: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区商务服务中心。
2、人员编制及现有人员情况:区商务局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5名,后勤编制1名。实有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14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聘用人员6人。
3、车辆编制情况:公务车1辆。
4、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东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报表, 2021年预算收入为815.18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支出为8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4.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391.32万元。
东区商务局2021年收入合计为176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70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超年初预算的117%。
东区商务局2021年支出合计为1782.72万元,超年初预算的1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项目支出1344.92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69万元,实际支出1.32万元,占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实际支出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东区商务局按照东区财政的要求按时编报预算和决算,并在东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了2021年预算情况,所提供的2021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到位、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支出超标准、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报销凭证不合规、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1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不到位,甚至不减反增。
费用名称 |
年初预算同比增长% |
决算同比增长% |
办公费 |
0.27 |
- |
水费 |
0.27 |
- |
电费 |
0.27 |
15 |
差旅费 |
0.27 |
126 |
工会经费 |
9.53 |
35 |
福利费 |
3.5 |
- |
其他交通费用 |
11.84 |
22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12.05 |
- |
(2)超预算支出。东区商务局2021年涉及有“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付”共5项支出超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涉及支出金额共28.17万元,超预算批复10.66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攀东财〔2020〕107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刚性项目、重点项目的标准和一般性支出的口径,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要求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支出超标。
东区商务局库存现金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现金支付和提取现金不符合有关规定,预算单位当年现金支付不得超过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5%。东区商务局2021年日常公共经费支出33.08万元,现金支付总额12.18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37%。
以上做法不符合川财办(2021)2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附件3《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今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现金管理,按照相关支出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
2、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报销凭证不合规。
(1)查阅2021年1月1号会计凭证,东区商务局支付报刊杂志费用的原始凭证金额(530元)与实际报销金额(598元)不符。
(2)查阅2021年3月38号会计凭证,东区商务局购买工会活动物品,活动物品为太阳伞,报销原始凭证依据反映的是购买*皮革毛织品*箱包的发票,涉及金额1092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2019〕第98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清退多报销报刊杂志费用68元;补开购买工会物品太阳伞1092元的原始凭证发票。并在今后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加强对单位会计凭证审核,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处理相关账务。
3、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合规。
抽查东区商务局2021年5月2号会计凭证,支付龙迪、何海燕、古树明到成都差旅费,出差时间和请假条审批时间均为2021.3.29-3.31,但古树明报销返程机票时间为2021年4月7日,未见补充请假手续及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做法不符合攀东财〔2014〕62号《攀枝花市东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今后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审核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差报销手续,确保出差审批表、请假条、车票等原始凭证资料齐全且时间对应一致。
4、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1)抽查2021年1月5号会计凭证,报销参加加工贸易博览会差旅费,使用现金报销公杂费、伙食费及火车票、汽车票交通费用,共计2046元。经统计,东区商务局使用现金报销2021年差旅费共计18954元。
(2)抽查2021年12月68号凭证,使用现金报销成都举办招商引资座谈会会务费,共计支付3750元。
(3)抽查2021年12月70、72号会计凭证,均使用现金报销商务接待餐费,共计费用2060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按照规定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相关经费支出。
5、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1)东区商务局使用工会经费慰问辖区内吉靓轩超市因公受伤的疫情防控人员,慰问金额共计600元。
(2)东区商务局于2021年7月到仁和大田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25人参加,支出活动经费3367元(午餐费1946元+租车费1400+过路费21元)。区商务局于2021年11月到会理县红军长征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20人参加,支出活动经费4540元(午餐费2200元+租车费2340元)。以上两次主题党日活动的费用共计7907元,均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以上做法不符合(川工发〔2018〕6 号)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六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将超范围支出党日活动经费7907元、超范围支付超市疫情防控受伤工作人员慰问经费600元,共计8507元进行账务调整,严格按照支出科目准确核算。并在今后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对基层工会经费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6、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审计查看了东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在2021年会计凭证中发现多笔专项资金均用于支付单位内部日常公用经费。其中:1.东区商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中,其中支出费用项目有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日常基本公用经费项目,共涉及支出金额15.17万元。2.东区商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其中项目支出费用项目有印刷费、水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基本公用经费项目,共涉及支出金额4.09万元。
(1)“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审计抽查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5月4号会计凭证,使用专项经费支付单位维修空调款2800元;抽查2021年5月9号会计凭证使用专项工作经费支付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印刷费共3350元;抽查2021年128-129号凭证,使用专项经费支付3-12月全局日常办公复印、打印资料费共计11052.5元。以上费用支出共计17202.5元。
责成东区商务局今后严格对照项目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考核,增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的问题。
1、超标准报销主题党日活动经费。
东区商务局分别于2021年7月、11月开展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共计支出活动经费7907元(3367元+4540元)。
(1)东区商务局于2021年7月到仁和大田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25人参加,支出活动经费3367元(午餐费1946元+租车费1400+过路费21元)。主题党日活动餐费午餐费标准应为40元/人·餐,租车费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东区商务局超标准报销餐费946元,超标准报销租车费用400元。
(2)东区商务局于2021年11月到会理县红军长征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20人参加,支出活动经费4540元(午餐费2200元+租车费2340元)。主题党日活动餐费午餐费标准应为40元/人·餐,租车费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超标准报销餐费1400元;超标准报销租车费用1340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324号)的通知,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
责成东区商务局按照规定将两次超标准报销党建活动经费共计4086元,向东区财政局申报对应扣减东区商务局2022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标共4086元。
2、超标准报销会议费。
抽查东区商务局2021年12月68号会计凭证,报销10月22日在成都召开的招商引资企业座谈会会务费3750元。会议名称:成都企业招商座谈会,会议地点:成都索菲斯锦苑宾馆(国色天香厅),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00,参会企业:春熙商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尚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凯蒂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共13位企业负责人参加。东区商务局在成都举办招商座谈会属于三类会议,无会议召开审批程序,且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用。三类会议费用报销标准为130元/人·天,东区商务局实际报销3750元,超标准报销2060元。
以上做法不符合《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办法的通知(攀东委办发〔2014〕13 号),其中:《攀枝花市东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议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川委办〔2014〕7号印发《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三十一条:“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责成东区商务局按照规定将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用共计2060元,向东区财政局申报对应扣减东区商务局2022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标共2060元。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按相关规定比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将压减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现金使用。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据实列支。
(三)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
(四)规范会计核算,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在进行项目支出核算和相关经费核算时应遵循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凭证、账本以及报表能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经济事项。
(五)加强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结算,对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费用,要采取公务卡结算或国库直接支付结算。
(六)强化公务、商务接待审批管理,完善审批手续。明确接待方案及细则,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相关标准、范围执行。
(七)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事前出差申报流程,完善出差请假审批手续,做到出差有依据,报销有凭证,严把差旅费报销审核关。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东区商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东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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