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7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攀 枝 花 市 东 区 审 计 局
审计报告
攀东审报〔2025〕2号
被审计单位:东区城投公司、炳草岗街道办事处
审计项目: 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东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17日,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标段)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炳草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炳草岗街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东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5月7日取得《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东发改审批〔2020〕37号),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020-510402-47-01-458327。项目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片区。项目规模及内容:新建停车场2003m²,便民服务中心3670m²(共6层,含物业服务中心、幼儿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电路照明、安防设施、排污管网、垃圾收储等改造。建设工期:2020年。项目业主:区城投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发改局会议纪要》(2021—1号):从2021年5月28日起,项目所属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业主参与建设管理工作。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900万元,其他费用180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二)项目财评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6月25日经区财政局《关于确认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评审结论的通知》(攀东财评〔2020〕16号)确认:该项目送审金额2027.23万元(含暂列金85.06万元),审定金额1955.54万元(含暂列金82.63万元),审减金额71.69万元,审减率为3.54%。
(三)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实施情况
1.该项目通过比选(合格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区城投公司通过邀请谈判确定勘察设计单位为四川远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远建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价暂定为4.41万元和64.1万元。于2020年8月25日缴纳履约保证金5.83万元(收据:0004597)
3.区城投公司于2021年8月与四川远建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补充协议》,增加设计费32.9万元;补签《勘察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勘察费暂定16.03万元,因项目重新选址,甲方一次性支付原合同勘察费4.41万元,补充勘察费支付方式按原合同执行。
4.区城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签订《监理合同》,攀研院小区和益康居、东亭巷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监理,合同价暂定88.5万元,其中攀研院小区监理费28.39万元。
5.区城投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784.76万元(暂列金82.63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1.85万元)。
6.区城投公司与中澳建工集团于2022年10月24日签订《补充协议》,对钢材和弃土费价差进行调整,暂估金额200万元。
(四)项目增量情况
2022年8月取得区财政局《关于确认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量评审结论的通知》(攀东财评〔2022〕57号),评审结论为审定金额67.31万元(增加部分1701.97万元,减少部分1634.66万元)。2022年12月取得区发改局《关于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增量的批复》(攀东发改〔2022〕100号):经区政府审议通过,该项目增加工程量67.32万元,最终投资以审计结论为准。
(五)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7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10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
区城投公司组织设计单位四川远建公司,施工单位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易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反映该项目质量验收合格。
二、投资完成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实施完成投资情况
截至审计日,被审计单位实施完成投资情况:区城投公司报送的经审核的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1977.9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费用1786.8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191.12万元。
(二)资金实际到位及支付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支付各项费用1544.3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费用1391.71万元,待摊投资费用152.61万元(印花税0.54万元,设计费77.77万元,勘察费5.65万元,监理费26.1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32.29万元,改造调规设计费6万元,清单编制费4.21万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造价结算情况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本次审计也发现审批程序滞后、合同价超立项投资、违反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多计工程价款、拖欠工程进度款、民工工资未发放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完工后才履行组织专家论证、增量批复等程序,审批程序滞后。
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完成后,才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等工程增减量进行论证,履行审批手续。2022年4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6月16日区住建局组织专家对增量进行评审,8月19日取得区财政局《关于确认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量评审结论的通知》(攀东财评〔2022〕57号),12月7日取得区发改局《关于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增量的批复》(攀东发改〔2022〕100号)。
上述做法不符合《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攀东府〔2016〕101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和《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暂行)》(攀东府〔2021〕8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城投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工程项目,在项目完工前履行完成相关审批程序,以后杜绝此问题的发生。
(二)在通过竣工验收后,违反《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补充协议》。
该项目2022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2022年10月签订《补充协议》:因项目重新选址…4.弃土(渣)费在原投标单价基础上增加15元/m³(扣除原有清单量12000m³)。而原《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内容及范围:除不可抗力外,合同期内不调整任何清单报价中所列单价;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与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增加弃土费不合理,因原投标价中已含有弃土费,应当参照原投标价计取弃土费,工程量增加超过一定比例后,应调减弃土费,而不是在原投标价基础上再增加15元/m³。
上述做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城投公司应当及时改正,今后签订补充协议不得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多计工程价款198.96万元。
该项目送审金额1786.81万元,中介机构审核金额为1724.51万元,审计抽查复核后金额为1587.84万元,最终累计多计工程价款198.96万元。其中:挖孔桩土(石)方3.6万元,现浇构件钢筋12.25万元,Φ200mm锚索钻孔灌浆62.19万元,钢绞线D=15.2(单束)9.39万元,挡墙栏杆1.3万元,建渣弃置费7.96万元,室外弃置费(土石方)2.7万元,桩基弃置费(土石方)8.58万元,现浇构件钢筋(材料调差)3.09万元,商品砼材料价差(机制砂石砼与高钛重矿渣砼)1.82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8.62万元,对其他取费、规费及税金12.32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炳草岗街办、区城投公司应当据实调整工程决算。
(四)拖欠工程进度款23.84万元。
截至审计日,东区城投公司应支付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共1415.55万元。根据东区城投公司2021年—2024年记账凭证反映,东区城投公司已支付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391.71万元,与应付工程款相差23.84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攀枝花市东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攀东府办〔2021〕87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城投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避免拖欠进度款情况发生。
(五)民工工资未发放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7.47万元。
2020年9月9日中澳建工集团在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学府花园支行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号51050110072900000159),2021年6月9日区城投公司支付民工工资37.47万元至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账户13970120000045993。
上述做法不符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城投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至专用账户,并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台账,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六)设计合同内容自相矛盾,存在合同纠纷风险和11.31万元的资金损失风险。
区城投公司2021年2月80号会计凭证附件显示,2020年5月12日区城投公司和四川远建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设计费暂定为75.41万元(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此次拨付25.19万元。而2022年8月64号、2023年8月46号、2024年2月21号会计凭证显示,2020年5月12日区城投公司和四川远建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设计费暂定为64.1万元(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0.85,附加系数1.0),三笔共支付四川远建公司44.87万元。上述两份份合同条款不一致,复杂系数冲突,区城投公司支付依据混乱,存在合同纠纷的风险和资金损失风险。
上述做法不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上述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区城投公司应当加强合同管理,对冲突的部分进行梳理,确定一份有效合同并严格执行,避免产生合同纠纷。同时认真核算设计费结算金额并据实结算。在今后严格按照相应的法规签订合同,提高合同内容质量,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记账凭证是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审计建议
(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应当科学谋划项目,细化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在包装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等前期工作时,要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并及时办理用地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避免二次选址、违规建设等情况发生。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在立项审批时,应该审查规划及国土预审意见、节能评估等前置手续,对于建设地点不明确、前置手续未办理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加强工程管理。一是明确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需要办理及如何办理,对可以实行容缺办理的项目,也应当在项目完工前,办理完成基本建设手续,避免发生违建等情况。二是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专项施工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论证,确保项目安全施工,减少安全隐患。三是对设计变更、清单漏项等造成工程增减量,应当在该部分内容施工前,及时梳理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避免未批先建等情况。禁止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后,才履行增量审批程序,造成审批流于形式。
(三)加强合同管理。一是勘察设计合同要明确计算方式、计算系数和计算基数,下浮比例不能低于成本价,避免恶性竞争;禁止同一事项签订多份矛盾合同,确需变更的需重新审批,要保持合同条款的一致性,避免产生纠纷。二是对于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其签订的合同不能违背招标文件中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另行签订合同。允许签订补充协议,但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违背原合同实质性条款,不改变原合同或招标文件的硬性规定。
(四)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规范会计凭证附件。对相关附件严格审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可审核性。确保每份附件应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如交易金额、日期、交易方信息等。二是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单位在审批环节应提高效率,以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不让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三是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在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及时催促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后续条款,提交申请报告,以便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本报告有关内容,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分阶段整改类的问题,应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12月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区城投公司、炳草岗街办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区城投公司、炳草岗街办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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