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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项目攻坚突破年”区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时间:2023-12-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攀东审调报〔20233

 

被调查单位名称: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攀枝花市东区高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调查项目名称:“项目攻坚突破年”区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和《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对“项目攻坚突破年”区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攀东审调通〔2022〕1号),审计组自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5月10日,对攀枝花市东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和攀枝花市东区高创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高创投公司)开展的锦绣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攀枝花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智能化体系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以下简称攀研院小区项目、锦绣小区项目、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区城投公司、区高创投公司等单位对提供的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东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1.锦绣小区项目

该项目于202057日取得《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绣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东发改审批〔202041号)项目业主为区城投公司。项目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向阳片区。项目规模及内容:新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约4000平方米(5含物业服务中心、幼儿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室外便民活动场地约420平方米、健身步道约800平方米沥青路面改造约4600平方米,电路照明、安防设施、排污管网、停车场、围墙、垃圾收储等改造。建设工期:2020年。项目编码2020-510402-47-01-458340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900万元其他费用180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招标核准意见: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2.攀研院小区项目

该项目于202057日取得《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研院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东发改审批〔202037号),项目业主为区城投公司。项目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片区。项目规模及内容:新建停车场2003平方米 ,便民服务中心3670平方米(6,含物业服务中心、幼儿园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电路照明、安防设施、排污管网、垃圾收储等改造。建设工期:2020年。项目编码2020-510402-47-01-458327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900万元,其他费用180万元,预备费12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招标核准意见: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3.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该项目于20205月取得《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体系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东发改审批〔202013号),项目业主为区高创投公司。项目建设地址: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民建社区后山。项目规模及内容(攀东发改审批〔202022号):新建一座500/日处理量的垃圾中转站,配套安装垃圾压缩转运收储、破碎、渗滤液处理系统(日处理50t)、除尘除臭系统等设施设备,购置垃圾分类体系设备,完善道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室外公用设施工程工期:2020年—2021项目编码2020-510402-47-01-458327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200万元,其他费用1200万元,预备费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由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实施建设。

招标核准意见: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

4.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该项目于20205月取得《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攀枝花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智能化体系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攀东发改审批〔20203号),项目业主为区高创投公司。项目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东区辖区内。项目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40000,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口罩、防护服、医疗器械等医疗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疫苗试剂专用储备库,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辅助配套设施及智能化管理系统,专用消防站点建设等建设工期2020-2023,项目编码2020-510402-59-01-438622

项目投资及来源: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6763.68万元,其他费用862.75万元,预备费373.57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由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实施建设。

招标核准意见: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

(二)项目财评情况

1.锦绣小区项目

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0525日送审,送审金额1681万元,2020531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1579万元,审减107万元。

II标段:正在梳理建设内容。

II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1625日送审,送审金额178万元,2021629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167万元,审减11万元。

2.攀研院小区项目

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0528日送审,送审金额为2027.23万元,2020529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1955.54万元,审减71.69万元。

I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145日送审,送审金额为402.85万元2021413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371.7万元,审减31.14万元。

II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2325日送审,送审金额为1339.34万元,2022329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1279.32万元,审减60.02万元。

3.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预算控制价2021726日送审,送审金额为2449.76万元,20211027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2294.07万元,审减155.68万元。

4.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1325送审,送审金额为605.61万元,2021326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594.36万元,审减11.25万元。

I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1725送审,送审金额为567.66万元,202189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557.11万元;审减10.55万元。

III标段:预算控制价202246送审,送审金额为318.79万元,2022415日完成评审,审定金额315.08万元,审减3.71万元。

(三)项目整体推进情况

1.锦绣小区项目

I标段:2020623日确定施工单位为攀枝花市本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1442.06元(含暂列金65.03元),20201014日开工,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II标段:正在梳理建设内容。

III标段:202199日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156.95元(含暂列金7.08元),20211020日开工,已完成竣工验收。

2.攀研院小区项目

I标段:2020623日确定施工单位为中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1784.76元(含暂列金82.63元),2021516日开工,已完工。

II标段:2021416日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辉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320.17元(含暂列金7.07元),2021825日开工,已完工。

III标段:2022526日确定施工单位为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1189.12元(含暂列金53.99元),2022913日开工,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3.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20201214日确定总承包单位为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暂估为4116(以财评价为基数,勘察费下浮1%,设计费下浮1%,建安工程费下浮3.5%;设备采购费1682万元)2021410日开工,20221121日交付使用

4.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I标段:2021510日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龙城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513.09元(含暂列金23.8元)202169日开工,2022112日完成竣工验收

II标段:2021916日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宸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为509.03(含暂列金23.65元),20211027日开工,202216日完成竣工验收

III标段:2022630日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中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为300.9万(含暂列金12.45万元),2022827日开工,20221230日完成竣工验收。

(四)建设资金支出情况

1.锦绣小区项目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支出355.91元,其中建安投资支付308.01元;待摊投资支付47.9元。

2.攀研院小区项目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支出1469.75元,其中建安投资支付1394.99元;待摊投资支付74.76元。

3.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支出各项资金2637.43元,其中建安投资支付2082元;待摊投资支付110.46元;其他投资(车辆采购444.97元)。

4.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实际支出2335.25元,其中建安投资支付786.61元(I381.14元、II325.48III80元)资产购置1514.73,项目待摊投资支付33.91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城投公司和区高创投公司积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整理、预算评审报送等工作,及时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但审计发现仍存在建设进度滞后、建设项目概算投资超过可研批准估算、未按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一是建设工期超立项批复建设年限攀研院小区、锦绣小区项目立项批复建设年限均为2020年,截至2022年底,上述项目均未竣工验收,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二是合同约定工期。锦绣小区项目I标段合同约定工期为27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7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423日。截止审计日,该项目仍未完工。

以上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成区城投公司严格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设计单位解决施工图纸出现的问题。

(二)未按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

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在项目实施所在地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区高创投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包含了农民工工资,一并进入总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单独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以上行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16〕42号)中第三项和《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托管协议》第五条的规定。责成区高创投公司今后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农工工工资支付协议等附件,并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避免发生农民工欠薪等事件。

(三)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B证”。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不符合规定,未对是否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提出要求。

以上做法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办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责成区高创投公司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办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资金管理不规范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一是区高创投公司在炳草岗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中未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8月代总承包单位支付审图费用2.5万元;并于202111月支付成都八建工程款时才扣回2.5万元;在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中未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7月代设计单位支付一标段审图费9.1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从设计费中扣回;20222月代设计单位支付二标段审图费1.39万元,于20228月支付设计费时扣回。二是区城投公司在锦绣小区项目中《35kv施熊线17-1#17-3#支线导、地线及杆塔拆除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在电缆拆除前已支付工程款7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勘察设计合同》第10.1和《35kv施熊线17-1#17-3#支线导、地线及杆塔拆除工程》第5.1的规定责成区高创投公司和区城投公司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避免占用财政资金

(五)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

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I标段2022112日完成竣工验收,II标段202216日完成竣工验收,但截至审计日,均未办理项目竣工决算。

以上行为不符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的规定。责成区高创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重视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和区级项目代建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以保证项目的合法性。

(二)严格控制项目增量。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清单漏项、清单错误,应当履行代建单位职责细化产生的工程增量,并及时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办理增量程序。

(三)加强项目前期包装及论证工作。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地址,具体到地块而不能是片区,要注重项目的协调性和可延续性,确保项目落地生根、生效。

(四)高度重视项目设计工作。积极对接设计单位,强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三阶段设计工作,积极对接项目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方案设计,及时送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预算跟合格施工图的一致性,确保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

(五)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工作短板。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辅助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二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的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和闲置,确保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重视合同管理。一是签订合同时要有签订日期,二是认真审核是否缴纳履约担保、是否办理农民工工资托管协议等附件,避免产生合同纠纷。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城投公司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东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审计局

2023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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