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区道安办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的通知》(攀东道安办〔2025〕2号)《攀枝花市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明确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攀东道安办〔2025〕3号)文件要求,2025年4月22日上午,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区属各治理成员单位对攀枝花市炅林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货运源头企业联合巡查。
检查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园管会、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东区生态环境局、银江镇人民政府,依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对攀枝花市炅林工贸有限公司和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货运源头企业制度、台账、磅房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各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交流,提出整改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双重预防机制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不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无现场处置方案、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7条问题,已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检查中向企业强调:本次检查既是货运源头联合巡查也是“五一”节前安全检查,企业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巡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要加强进入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加强车辆进出、装卸指挥,禁止超载超限车辆进出厂;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严格动火作业审批,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橙色及以上预警严禁野外动火规定,坚决防范企业因生产作业引发山火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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