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攀枝花团宁商贸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公告

时间:2025-05-1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攀东市监执送告〔2025〕4号

  攀枝花团宁商贸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本局决定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攀东市监执吊〔2025〕2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公告书后,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罗洪飞  陈其龙

  联系电话:0812-2310752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东林巷1号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攀东市监执吊〔2025〕2号)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攀东市监执吊〔2025〕2号

  当事人:攀枝花团宁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场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C座3楼124号(入驻攀枝花乐帮网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2MA7HAP4B3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

  现查明:当事人是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未按国家规定分别申报2023及2024年年度报告,亦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歇业备案,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3日也未进行纳税申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邮寄专用信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无人签收的证明1份、现场笔录1 份、现场检查照片5张、《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攀东市监执询通〔2024〕1号)》挂网公示截图1份、攀枝花市乐帮网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1份,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的事实以及其他相关事实。

  2.四川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歇业备案查询信息的截图、录屏刻录光盘各1份,证明当事人未依法办理歇业的事实以及其他相关事实。

  3.当事人的2023及2024年年度报告查询信息打印件1份、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东区税务局《关于〈关于查询攀枝花团宁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纳税申报及纳税相关情况的函〉的复函》1份、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川0824刑初16号)打印件1份、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3)川08刑终63号)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以及其他相关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2025年3月13日,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本局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送达《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攀东市监执送告〔2025〕2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

  联 系 人:罗洪飞   陈其龙

  联系电话:0812-2310752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东林巷1号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审核: 刘大海   责任编辑: 周玉峰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