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来源:东区编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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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东府〔2022〕16 号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攀枝花市东区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省驻区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已经区十二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调整责任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实现“两单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平台统一管理运行,确保线上线下运行一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要求,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2.部分中央、省驻区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
附件1、2攀枝花市东区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省驻区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1).pdf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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