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政府质量奖评选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攀东府办〔2020〕40号)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议等程序,审定攀枝花市东区第三届政府质量奖拟获奖企业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攀甬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按评审得分排序),攀枝花市楠洋矿业有限公司(东区第二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继续保留东区政府质量奖荣誉),现予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月21日。
公示期间,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等相关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攀枝花市东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个人实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东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人:邓婷予,联系电话:0812—2224561,电子邮箱:870515516@qq.com
攀枝花市东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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