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7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档案馆 阅读次数:
我单位在清查存量财政票据中,发现1本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纸质票据因保管、搬迁、人员交接等原因不慎遗失,票据号码: 0415632262 —0415632508;上述遗失票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作废,不再具备收费、报销、入账、结算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或个人持以上票据办理相关财务业务,我单位均不予认可、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持票方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档案馆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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