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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开展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23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实施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

1.仅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以下简称报废货车;

2.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以下简称报废更新货车;

3.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以下简称仅新购置货车。

(二)认定标准

1.细则所指中型营运货车,是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营运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营运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营运载货汽车。

2.报废货车,是指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且车辆注销之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更新货车,是指报废货车基础上,并购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须与报废车辆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4.新购置货车,是指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车辆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的,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申请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6号)执行。

 

表1 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距离强制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表2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3.5

三、补贴申请

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均衡使用原则,(攀枝花市)补贴总量不超出中央和省级下达的资金额度。

(一)摇号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个体经营业户入口)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申报系统(https://jf.scsyg.cn/bt/#/login,货运企业入口)提交摇号申请。申报系统正在调试,将于近期开放,以省级部门通知时间为准。

(二)公证摇号。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名额,省级部门通过公证摇号形式确认。当轮未中签的,自动轮入后续摇号。

(三)资金申请。中签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在中签后15日内提交申请人签字(企业还须加盖公章)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和以下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中签失效。

1.仅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1)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2.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

1)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3.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以上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完整。《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出具日期、《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以及《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中实际注销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四、资金拨付

补贴申请资料通过部门会审后,按月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12-2321536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2026年7月22日

审核: 王振   责任编辑: 董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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