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1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烟花爆竹规范经营及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
202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燃放烟花爆竹,经营者合法经营售卖烟花爆竹,维护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提示如下: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烟花爆竹遵循“五要”:
一要选对场所。到有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去购买,并索取购买凭证。不到无证摊点、路边摊贩和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不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烟花爆竹。
二要看清字母。个人燃放请选择绿色字体标注有“个人燃放”字样的C级或D级产品;A级和B级烟花爆竹只能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普通消费者不能购买和燃放。
三要观察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要查验标识。应选购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消费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含药量、保质期、计数等产品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五要确认引火线。应选购安装有绿色安全引火线的烟花爆竹产品,并确认其安装牢固且长度不短于3cm。
提示广大烟花爆竹经营者遵循以下四点:
1.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仔细查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资质、检验合格证明、消费类别、产品级别、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
2.严禁销售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明的“三无”烟花爆竹。
3.严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销售的产品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不销售药量超标、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烟花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东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或发现商家销售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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