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8 来源: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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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5年11月17日受理李启高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将周强列为第三人,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攀东劳人仲案(2025)475号开庭通知书、参加仲裁活动及风险告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开庭时间:2026年1月20日上午9:00,开庭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524号。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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