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4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遴选目的
为鼓励人才返乡投身创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协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返乡创业政策宣传、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对接和孵化、协助专家巡诊等指导服务,提供支持与引导,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本遴选细则。
二、遴选原则
1. 公平公正:遴选过程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对所有申报者一视同仁。
2. 择优录取:选拔具备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品德品行,且能完全配合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
三、遴选范围和岗位数
面向攀枝花市东区全域,重点关注有意愿在农业、文旅、电商等乡村特色领域返乡创业的人员。本次遴选2名资格的人员。
四、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5.性格开朗、大方,善于沟通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充沛的时间、精力和体力履职尽责;
6.对家乡饱含深情,对通过自身努力助推家乡发展充满激情,具有热爱家乡、反哺家乡、服务家乡的深厚情怀;
7.成功创办(领办)农业相关项目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熟悉返乡创业政策和企业创办流程,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8.自身模范带头作用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创办的经营实体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在引领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请: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涉黄、涉毒、非法持枪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曾被撤职、罢免的,有违法违纪行
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纪重处分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参与邪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
5.工作不担当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待遇及管理
以村为单元,每年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在聘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500元/月的工作补贴;明确相关职责任务,协议期限为12个月。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返乡创业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六、方法步骤
此次面向社会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现场资格初审、复审、公示确定获得资格人员、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等程序实施。
1.发布公告
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发布遴选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户口所在点社区(村)。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签委托书)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填写《四川省返乡创业指导员申请表》2份(见附件1,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领取)。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资格审查
(1)村级申报。由村“两委”汇总《申请表》报所在乡镇进行初步审查;
(2)乡镇初审。当地乡镇政府乡镇要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辖区内各行政村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形成初步入选名单报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复审。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的申报者和项目进行深入评审。评审方式包括材料审查、现场答辩、实地调研等,综合评估后确定拟入选返乡创业员名单。
(4)公示。将拟入选名单在当地政府网站、乡镇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人选确定
对考察合格人员以村为单元,每年由村“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明确相关职责任务,协议期限为12个月。
八、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遴选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东区人社局就创中心(0812)350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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