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3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组织部 阅读次数:
调任对象公示
〔2021〕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攀枝花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调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段国银同志为拟调任公务员岗位人选对象。现进行书面公示。
段国银,男,汉族,中共党员,1990.06生,硕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现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八级B类职员,2017.08参加工作,2018.10任现职及现级。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以上同志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17日至3月23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区纪委信访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12-2233319(区纪委监委),0812-2612380、13037712380(区委组织部)。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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