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宋朋程、丁大伟任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朋程、丁大伟任职的通知
攀东府人〔2025〕13号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十二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宋朋程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大伟为东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