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宋朋程、丁大伟任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9-28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朋程、丁大伟任职的通知

  攀东府人〔2025〕13号

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十二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宋朋程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大伟为东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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