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5〕11号)的要求,结合东区实际,修订形成《攀枝花市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5年6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5〕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共编列行政许可事项237项。涵盖投资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主要包括序号、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备注7项要素。

  (二)《清单》共2个部分内容。一是东区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233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东区实施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2项、市场监管部门1项、林业部门1项。

  四、调整情况

  《清单》主要调整内容,较东区2023年版行政许可清单,《清单》主要调整内容为三个方面。

  (一)新增13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批,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

  (二)减少6项。其中直接取消3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实施层级调整3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三)名称变更2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此外,按照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部分事项的名称、

  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等内容作了调整。

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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