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全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梳理、审核和汇总,并经有关单位进行确认,形成了《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两部分,一是公布的具体行政执法主体,为39个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和1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二是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关要求。
三、指导意义
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性工作,通过《通知》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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