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年12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攀枝花市东区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对辐射事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攀枝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攀枝花市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东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辐射事故主要是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污染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航天器在东区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四、主要内容
本《预案》的主要包括:总则、应急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和附录等内容。
(1)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辐射事故分级等内容。
(2)应急组织体系。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的结构、成员单位和职责等内容。
(3)预防和预警。明确了预防工作、预防措施和预警措施等内容。
(4)应急响应。明确了报告时限与程序、报告方式与内容、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和协调、应急监测、信息发布和安全防护等内容。
(5)应急终止。明确了应急终止条件和终止程序等内容。
(6)后期处置。明确了后续行动、善后处置和总结评估等内容。
(7)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资金、应急设备设施和应急能力维持等内容。
(8)附则。明确了《预案》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内容。
(9)附录。明确了《辐射事故应急初始报告表》、《辐射事故应急后续报告表》、名词术语解释和辐射事故量化指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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