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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卖酒?没商量,罚!

时间:2023-08-05 来源:时尚东区  阅读次数:

  “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近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便利店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4月,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弄弄坪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东区辖区某便利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

  经核查,该便利店酒类货架上张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标识牌,但是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无视法规,仍然向一名小学生销售了锐澳鸡尾酒1瓶。

  据了解,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开展了大量宣传,并要求销售烟酒的市场经营主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

  该便利店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弄弄坪所今年3月还办结了一起流动摊贩在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案件1件。

  执法部门提醒:烟酒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惩。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伤害,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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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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