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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时间:2023-05-26 来源:时尚东区  阅读次数:

  5月25日,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阳光综合楼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来攀调研指示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创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东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攀枝花市东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本次会议首次采用分组审议的形式,对东区人大常委会议题进行了审议;并首次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人事任免。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右手举拳,诵读誓词。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刘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东区加快创建全国百强县百强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建设上来,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发展与共享,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就业创业和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票决制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坚持充分发挥代表“家、站”在为群众办实事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奋力在共同富裕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把学习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积极投身到共富区建设的实践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部署要求,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为全面建设产强城优、人民幸福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永明、蒲雄泉、吴昊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韩德,副区长张坤梅,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章翔,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永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天玲,区人大代表郭思思和诸琳,以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

  区政协副主席兰静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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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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