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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入“法”!东区两条古籍保护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时间:2025-11-01 来源: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10月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反馈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立法过程中的意见采纳情况。其中,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两条建议均被正式采纳,基层声音再次成功融入地方立法,为古籍保护工作注入实践智慧。 

  据了解,弄弄坪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于今年8月13日召开《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意见征集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区居民、文化工作者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整合,该联系点提交了多条修改建议,其中两条关键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最终通过的条例。

 

  建议增设民间古籍专项保护条款。该建议强调应明确对具有重要文化、家族传承价值的民间古籍的保护利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研究予以采纳,最终条例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民间收藏古籍保护利用机制。” 

  建议古籍存藏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古籍定级建档工作。这一建议强调古籍收藏单位依法完成古籍定级建档,提升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采纳后内容体现在第十四条第三款:“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对其收藏的古籍,应当按照古籍定级标准定级建档,并报主管部门及省级古籍保护机构备案。” 东区建议再获采纳,充分体现了“立法直通车”的成效。下一步,弄弄坪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继续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收集和反映民意,推动更多“民声”融入“法声”,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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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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