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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

时间:2024-03-29 来源:幸福东区  阅读次数:

  3月28日,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东区疾控中心会议室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霄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区“人大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东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落下帷幕。

  刘霄在讲话中强调,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要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地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站在全局、着眼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深入推进东区全域融合发展、以高水平城镇化促进共同富裕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刘霄指出,人大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要坚定不移、在政治上要旗帜鲜明、在行动上要不折不扣,牢记“区之要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去思考、谋划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

  刘霄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诚心诚意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要全心全意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刘霄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联系群众、汇聚民意的能力,提出建议、推动落实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团结协作,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责任同担,共同营造团结和谐、克难奋进的工作氛围。要模范遵纪守法,带头落实常委会各项履职制度,带头规范网络行为,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信任。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康、周永明、蒲雄泉、吴昊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玲俐,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渝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天玲,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银江镇人大主席团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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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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