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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引导护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2-11-19 来源: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黄立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护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20〕11号)等已对医疗护理员的规范聘用、明确职责和人员管理方面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2020年12月3日,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决定确定攀枝花市护理学会(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市福源护理技能培训学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攀枝花市安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攀枝花市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家机构为攀枝花市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目前,东区共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所,养老院16所,从事护理服务人员200余人。现阶段,东区护工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而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上皆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二、关于护工服务行业开展情况

  (一)护工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77号)要求,在全省11家医疗机构开展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攀枝花市各大医疗机构暂不在此名单之内。

  (二)护工服务市场化情况。辖区内各大型医疗机构的护工服务基本完全市场化运行,由专门的护工服务公司承包,患者住院后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自主协商,医院不参与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向上争取。东区将与市卫生健康委保持积极联络和沟通,适时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有关政策,早日将攀枝花市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纳入日程,引导和促进护工服务市场规范化有序发展。

  (二)加强行业监管。东区将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力度,严禁陪护干预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干扰医疗秩序现象发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体验。

  尊敬的黄立树委员,再次感谢您关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东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持续健康的稳步前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雷茹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电话:13908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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