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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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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设立电动汽车(摩托车)集中充电点的建议)

时间:2022-11-21 来源: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李荣忠委员、王铭委员:

  你们提出的《设立电动汽车(摩托车)集中充电点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发展电动汽车的重要意义

  电能作为二次能源,相对传统的化石能源具有明显的清洁、安全、可再生优势,研究表明,电能的经济效率是石油的3.2倍、煤炭的17.27倍,即1吨标准煤当量电力创造的经济价值与3.2吨标准煤当量的石油、17.27吨标准煤当量的煤炭创造的经济价值相同,而且所有一次能源都可以转化为电能。你们关注的电动汽车(摩托车)集中充电点基础设施配置问题,更是一针见血,是目前掣肘电动汽车(摩托车)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国电动汽车生产规模尽管不断扩大,但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却面临着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解决该问题,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充电点的现状与问题

  目前,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为自用、专用、公共三大类,据《攀枝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年)》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公交专用充电站一共11座、共计充电桩71个;公用充电站15座、共计充电桩80个;自用充电桩合计1400个。整体来看,依据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预测结果、旅游自驾车辆充电需求,按照各类型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预测全市充电基础设施需求量,2022年需充电桩2112个,2025年需充电桩4259个。

  尽管国家相继出台推广扶持电动汽车支撑性文件政策,但不可否认,充电桩设施安全隐患问题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瓶颈。2021年8月,东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调研,对辖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开展了现场检查。调研发现:自用、专用充电桩都存在不同程度隐患问题,如安全管理台账未建立、设备管理不到位、设备维护条件差、环境卫生待改善、标志标识不规范、人员管理能力低、资源配置仍不足等问题显著突出。

  同时,还存在关联管理部门较多、主管部门不明确等问题,缺乏统一协调的行业沟通机制,导致安全监管问题存在真空地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和区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结合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完善规范、有序推动东区充电点基础设施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为加强城乡、土地、交通、配网等有关规划的对接,有效整合市政、交通、电力等公共资源,全市坚持“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布局充电站、充电桩等各类设施,对自用充电设施建设需求根据车主而定,对公共充电设施配置标准比提出2022年不低于1:8,2025年不低于1:6,目前初步统计东区公用充电站总共有5座电站,具体包括特斯拉充电站(中环天地、金海名都五星级酒店)、科瑞达充电站(密地桥北)、炳枣桥北光伏充电站(炳草岗大桥北)、二招商务宾馆充电桩(东区朝阳下街),共计充电桩23个。整体来看,东区电动汽车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按照住宅区、公共设施区等类别,对专用、公用、自用充电设施按照一定比例,采用预留与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置。由充电设施业主(单位)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和使用,确保运行安全。

  (二)严格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

  目前,国家已相继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等规范、导则和标准,对站址、交通、场地、配套设施、安全均有明确建设要求,但在实地摸排调研中发现,几乎鲜有充电桩是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建设,究其原因,建设充电设施的行业单位轻视配置标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都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布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前,各行业部门须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的监管职责,联合开展辖区内公(专)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辖区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及酒店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医院、园区景区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严格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对不符合要求建设的潜危充电中应由有相应执法权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厘清工作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发改部门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管理,明确项目开工建设应办理的前置要件、建设单位资质要求等。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大队应建立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充电设施生产方、所有方、建设方、运营方的责任,支持使用具备完善安全保障和服务体系的新产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电动地车充换电设施工程和竣工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竣工验收,其中:自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由投资主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供电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并网实施办法,为项目建设创造基础条件。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宣传引导。

  一是普及电动汽车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度,加强对电动汽车购买优惠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吸引社会各界购买使用电动汽车。探索利用“时尚东区”等媒体账号,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导则和标准等要求的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情况,提高建设安全认知度。二是积极宣传示范效果好的站点,会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联合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宣传,通过现场结合站亭、车体讲解、发放宣传页、播放充电桩相关安全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就新能源汽车在充电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和充电桩建设要求等问题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并向居民群众讲解关于充电桩的工作原理、网点分布、使用方法等相关知识,广泛普及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安全常识。

  尊敬的李荣忠委员,再次感谢你们关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你们的关心和支持下,东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持续健康的稳步前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刘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电话:1898233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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