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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1-04-15 来源:攀枝花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邓国永、邓志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42-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公司的监管,把好门关

  加强对辖区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局组织辖区各街道(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测评工作,对“公开年”活动开展好的企业、业主委员会,予以通报表扬,并记信用加分;对“公开年”活动开展差的企业、业主委员会,及时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信用减分。2019年12 月下旬,市房管局组织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全市物业管理“公开年”主题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及总结,并将该主题活动公开内容作为物业服务公示信息予以长期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辖区各街道(镇)开展好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对称、收费公开、质价相符,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相互了解,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满意度。

  二、完善必要的安全保障的设施,确保安全

  为切实保障小区电梯安全,提升小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督促物业方改进方案:一是安排电梯公司的维保人员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全覆盖检测;二是坚持每季度进行电梯困人应急消防演练;三是由电梯公司安排两名驻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每月两次的定期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四是加强与业主的信息沟通,通过小区公示栏、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及时告知与电梯安全有关的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灭火救援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我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镇)、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70余家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关于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及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我局将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及时消防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同时,对辖区内物业在管项目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企业,将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培训,搞好优质服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我局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物业公司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工作,督促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对物业公司进行法制教育,将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作为教育宣传的重点,使作业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务必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物业管理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物业公司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

  尊敬的邓国永、邓志强委员,再次感谢你们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你们以及像你们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洪生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电话:138823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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