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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2-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时间:2021-04-15 来源:攀枝花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刘红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和谐物管创建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物业服企业与业主相互了解,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我区于2019年在全区开展物业管理“公开年”主题活动。

  一、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辖区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区组织辖区各街道(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测评工作,对“公开年”活动开展好的企业、业主委员会,予以通报表扬,并记信用加分;对“公开年”活动开展差的企业、业主委员会,及时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信用减分。2019年12 月下旬,市房管局组织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召开座谈会,对全市物业管理“公开年”主题活动成效进行测评及总结,并将该主题活动公开内容作为物业服务公示信息予以长期公开。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组织辖区各街道(镇)开展好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对称、收费公开、质价相符,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物业服业企业与业主相互了解,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满意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

  我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在物业服务中心设立“小区物业服务信息查询台”,公开物业管理区域(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共有部分清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政策,以便居民查询。

  下一步,我区将制作通俗易懂的物业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明确物业公司职能职责,畅通业主投诉渠道。

  三、建立长效的沟通机制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各街道(镇),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居民(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每月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相关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卫生环境差、噪音油烟、电梯安全等物业服务问题。研究调度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

  四、建立考核机制

  组织辖区各街道(镇)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对优秀物业物服企业进行表彰,对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警示。正确引导物业企业的发展导向,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物服企业服务水平,逐步适应市场需求。

  尊敬的刘红斌委员,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李洪生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电话:138823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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