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朱启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东区主城区夜间灯光管理的建议》收悉(第86号),现将办理意见进行回复:
建议中反映的问题是交通参与中的不文明违法陋习,因错误使用远光灯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规范使用远光灯势在必行。一是管控源头。交警部门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在驾校培训中,强化熟练掌握远近关灯的正确使用,提高规范使用灯光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车辆检验检测中,对私自改装灯光、其改装后出现不合法规或标准的审核,并责令坚决要求整改;二是管控路面。结合“迎庆”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夜间滥用灯光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严罚的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夜间行车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驾驶员如何使用灯光的宣传,并通过播放因不合理使用远光灯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例来说明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每月“逢5”、“逢10”以及每月第一周周五,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通过组建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用警等方式,不断压实路面警力,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乱变道、乱停车、乱用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9546起,其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50起。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围绕重点交通违法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实施常态化打击治理,持续净化交通环境,并在电台、电视、报纸、互联网、双微平台等媒体,围绕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面的文明交通意识。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丁镜富 东区公安分局政委,电话:1890814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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