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白斌、钱林宏、文顺华、张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打击辖区非法营运面的车的力度建议》(第83号建议)收悉,我区及时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路,解决老百姓安全出行的建议。
经市公交客运公司了解,从2018年以来公交公司新开线路2条,优化调整线路7条,延长收班时间2条。其中公交201路为我市首条免费公交线路。积极推行分段计价无人售票运营模式,公交1路、2路、9路、27路、32路、34路、65路7条有人售票线路已先后实行了分段计价无人售票。合理安排运营班次,创新多元化班型配置模式,在公交6路、109路试行“三休一”班型配置,取得较好成效。采取多种经营模式,充分利用柯斯达客车、线路车辆承接定制公交业务,拓宽渠道,增加收入,全年完成定制公交运营里程25.58万千米。2018年公交公司运营线路47条(其中:有人售票3条,无人售票44条),运营线路总长度613.27千米,日均运营里程11.55万千米,日均客运量29.74万人次。
二、加大整治力度,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加强与公安交警的配合,发挥整合力作用对非法营运面的车辆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
我市近年来一直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市政府专门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作为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同时下发《攀枝花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攀办发〔2018〕167号)。
同时也加强对巡游出租车的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连续下发《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举报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违法行为给予奖励的公告》。
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0月16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3人次,执法车辆3522台次,检查车辆18910台次,教育宣传车辆11378台次。查获在火车站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违法行为11起,给予当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记5分处理;办结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拒载违法行为案135起,共处罚款104200元。处理非法营运行为170起,共处罚款121.75万元。(其中: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5起罚款819500元,仁和区15起罚款107000元,米易县9起罚款75000元,盐边县15起罚款150000元,钒钛高新区5起罚款50000元)
三、不能把非法营运车辆定性为政府鼓励引导发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范畴。
政府一直未将非法营运车辆定性为政府鼓励引导发展的私人小客车,同时还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仅有2家网约车公司领取执照。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您继续关注交通事业的发展,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联系人:宋楠川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局长,电话:138823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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