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徐平娇委员:
您提出的71号提案《关于利用电梯、自动扶梯等解决台阶式布局商住区交通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台阶式布局商住区交通问题的关心与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台阶式布局商住区基本情况
由于东区山高坡陡的地性地貌限制,有很多台阶式商住区分布,如瓜子坪马兰山、枣子坪团结社区、弄弄坪团山路、炳草岗新源路等房区。一定程度上对区域内老人、小孩步行或负重带来交通上的不便。
二、利用电梯、自动扶梯等解决交通问题情况
(一)已建成台阶式商住区。
东区政府及时组织区发改局、区交农水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一是台阶式商住区内增设电梯、自动扶梯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畴,无法交由公交公司经营。二是目前尚无相关政策依据可由政府对已建成的台阶式商住区内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补贴。建议采用民间自行出资,如物业费用集资的方式解决增设电梯、自动扶梯的问题。
(二)新建台阶式商住区
近期新建的台阶式商住区在规划时,已明确了电梯、自动扶梯等便民设施,如新建的华芝中央铭城等商住区。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区级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新建台阶式商住区相关交通出行规划工作,在规划编制及审查中充分考虑设置电梯、自动扶梯等设施,以方便居民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台阶式布局商住区交通问题的关心与支持。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联系人:谭明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局长,电话:1388239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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