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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区民办培训学校教师资格的建议

时间:2020-07-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刘磊、卿志奎、李相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民办培训学校教师资格的建议》(提案第5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东区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0所,在园幼儿10201名,其中:公办幼儿园5所(含市实验幼儿园2个园区,不含9月份即将开园的三森幼儿园);攀钢企业办园10所;民办幼儿园55所。

  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攀枝花市东区共有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学校90所,在培学生6800人,其中:文化类41所,文化艺术类30所,艺术类11所,体育类3所,其他类5所。

  二、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东区教育和体育局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联合区级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攀东教体〔2018〕115号)。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先扶持、后规范、再创优”的思路,对民办学校实行星级管理;依照《攀枝花市东区民办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在星级评定的基础上,政府从有限的资金中,每年抽出30多万元对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进行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优质民办学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水平。

  按照省教育厅、攀枝花市教体局的工作要求,区属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自查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是否审核备案;二是自查备案情况上墙并向社会公示;三是自查宣传广告是否备案,有无虚假承诺和虚假宣传,收费周期和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四是自查任课教师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应资格证书;五是自查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学校周边是否还有非法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是否已积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六是自查作息时间是否合理,有无安全预防具体措施。

  三、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管理机制

  由于历史的原因,东区民办教育长期师资缺乏,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部分幼儿园和培训学校教师引进机制缺乏创新,教师待遇偏低,许多民办幼儿教师每月交完社保后拿到手的工资还不到1500元,难于吸引优秀教师投身到民办教育行业,教师专业达标率不高,缺乏系统性的继续教育和专业研修,教研力量薄弱。

  为切实解决教师资格问题,从2018年2月6日开始,东区教体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学校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东区教体局积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新入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民办教师业务能力

  2019年东区印发了《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攀东教体〔2019〕30号)和《<东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东教体〔2019〕37号),组织各民办学校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师德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

  对于目前仍然存在的个别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无教师资格证的问题,将组织业主积极采取措施,按照《关于开展假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39号)文件要求,及时清退不合格教师。

  再次感谢您对东区民办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动东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联系人:陈冬兵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电话:138823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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