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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抗生素药品零售监督的建议

时间:2020-07-0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张川、毛雪峰、彭彪、白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抗生素药品零售监督的建议》(第4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各级药品监督及市场监管部门,都将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纳入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攀枝花市检察院系统也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和质量负责人存在兼职、未在职在岗等不规范问题纳入监督范围。2018年8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执业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药店的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违规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19年1-3月,全市检察院系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和执业药师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送达了检察意见书,要求督促整改;国家药监局于2019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规违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部署,突出企业自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挂证”及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自查,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点对点向企业发放自查通知书。深入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培训,提升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变被动整治为主动整改,真正做到监管与服务两手抓。

  (二)重宣传,突出社会监管。将宣传引导作为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向企业宣讲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参与,督促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主动退出药品经营行业或核减药品经营范围,真正做到群策群力、社会监管。

  (三)重实效,突出专项督查。开展全区全覆盖排查和专项督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敷衍走过场的行为从严处罚,对逾期不整改的从重处罚,确保达到“惩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截至目前,已处罚药品经营企业20户,其中:立案查处10户,当场处罚10户;给予警告17户,罚款3户共计15000元,挂证执业药师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42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认证证书》3户,172家药品零售企业主动上报自查整改情况,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销售处罚药品,让广大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放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自查自纠,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组织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按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进行整改,鼓励相关企业人员积极考取执业药师资格,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管理法》的培训学习,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对现有问题积极主动整改。

  (二)规范制度,确保履行岗位职责。做好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执业药师挂牌上岗、离岗告知工作,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离职申请工作,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及时主动更换执业药师公示照片,确保人员交替无缝连接。

  (三)加强培训,强化查处整治力度。加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药师在职在岗,并按要求参与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规范药品经营单位处方留存记录,执业药师处方审核,留存处方登记表和执业药师培训记录。利用日常巡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方式,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查实的“挂证”行为信息等。对存在“药师不在岗代为销售处方药”问题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证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四)推行远程审方,缓解执业药师短缺难题。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迅速与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现实矛盾,探索药品零售门店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的有效补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医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对全市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及单体药店推行自愿申请“互联网+药学服务”试点,即通过互联网后台执业药师远程进行处方审核,销售处方药;通过互联网后台执业药师远程视频为公众提供问诊服务,并开具电子处方销售药品。

  (五)创新监管,杜绝非法销售处方药。一方面,在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问题的监督中,积极发挥新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的作用,扩大监督范围,提升监督实效,不断强化消费者安全购药意识;督促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的过程中,对前来购药的消费者进行安全用药知识的普及。借助报刊、微信、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对处方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对于抗生素等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老百姓需知晓必须凭借药师或医院出具的处方进行购买,药店也应杜绝非法牟利,科学规范购买处方药,确保用药安全。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的检查力度,按照规范的流程步骤,对零售药店所持有的票据、证件以及进药渠道等进行全面的核查和掌握,对药房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降低处方药非法销售现象出现的概率。公开举报投诉平台,深入了解零售药店的经营状况,有效遏制非法销售处方药行为,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宋顺康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电话:1898239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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