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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投入更多向学生个体倾斜的建议

时间:2019-06-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吕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投入更多向学生个体倾斜的建议》(第60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东区学生资助政策及受助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在园幼儿人数5%比例和100元/人.月标准实施“三儿”(即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2017年,东区学前教育资助1451人次,资助资金72.55万元。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并给予在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280元/生.年的肉食补贴。对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东区城乡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在实行“三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免除教辅材料费、住宿费、饮水费、校服费、阳光体育费。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资助55145人次,减免资金约230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966人次,资金182.8万元;肉食补贴135人次,资金1.89万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免除就读我区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子女学费,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是按现行的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免除学费。二是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在免除学费和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对就读我区普通高中的东区城乡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除住宿费和教科书费。2017年,东区普高资助1738人次,资助资金253.75万元。

  (四)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对2016年、2017年我区建档立卡城乡低收入群体家庭在校本、专科学生按照本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专科每生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直至学业结束。同时按规定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确保顺利入学 。2017年,资助东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家庭大学生19人次,资助资金6.9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10人次,发放贷款84.26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东区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儿”减免保教费的评审和发放办法》、《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东区“精准扶低”19条帮扶措施(试行)》等一系列资助政策,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每年投入资金约2600万元。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教体局局长 范元凤,联系电话:138823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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