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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区研究推广阳光·绿色建筑的建议

时间:2019-06-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殷祥龙、刘红斌、李兴尧、彭正军、钱林宏、毛雪峰、谭茹月委员:

  你们提出的《在东区研究推广阳光·绿色建筑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攀枝花市成立于1965年,由“不毛之地”发展为新兴工业城市,有钢城、中国钒钛之都之称。攀枝花市2012年就逐步在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并印发了相应的通知和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2012年3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攀枝花市民用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对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做了明确说明。2013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通知》(攀住规建发〔2013〕121号),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宿舍、公寓、酒店及学校(含幼儿园)、体育馆、医院、养老院、孤儿院、康复中心、游泳场馆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2017年市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法〔2017〕156号),对建筑节能标准、建筑太阳能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提升绿色建筑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等提出了意见,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指导,紧扣“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建筑建设为要求,在政策上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按星级标准实施奖励;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的二三星绿色建筑,给予市级财政资金奖补等,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适应我市特点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路线和工作机制。

  2017年,东区建筑节能设计备案14个项目,8个项目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另6个为公建项目),一星绿色建筑9个。

  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东区正依托于阳光、气候、环境等多方面自然条件,由“工业城市”逐步转型为“康养+旅游”融合发展的阳光花城,到攀购房的外地人日益增多。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住建局局长 庞靖杰,1390814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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