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文顺华、李梦维等10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中的第一、二点建议,进一步提高物服企业服务水平,逐步适应市场需求。一是按照《攀枝花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企业行为、制度建设、物业服务、人员行为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按照质价相当的原则保证服务质量。二是通过开展优秀物业企业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正确引导物业企业的发展导向,依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新格局。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中的第三、四点建议,一是建立区级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机构。成立东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街道社区的指导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属地管理原则。物业管理必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物业管理工作任务明确由银江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牵头承担,在各街道、银江镇增设“物业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网格管理的工作优势,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协调服务和考核监督,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银江镇、各街道负责召集,由区级相关部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共同协调辖区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成立与运作监督、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衔接、物业项目退出与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置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突发事件。四是建立矛盾投诉调解机制。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的相关工作纳入街道大调解工作中,按“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原则,受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的咨询投诉,及时调处物业纠纷。
(三)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扶持物服企业做大做强。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中的第五点建议,下一步,东区将积极开展星级物业小区的评比工作,对优秀物业小区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将街道、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住建局局长 庞靖杰,1390814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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