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施从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有机绿色食品卖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扩建或改建绿色有机食品超市或销售卖场的建议”,今年,东区正推行放心肉菜试点超市打造工作,北京华联超市(江南店)、百盛商场超市、沃尔玛超市、正好超市(瓜子坪店)四家超市被确定为参评对象。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东区还将从中推选一家申报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目前,正在按照省局印发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和打造。
对于提案中反映的现场加工大米、自制食用油的建议,东区认真研究后暂不实施,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该法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三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作了一般性规定,对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环节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现场加工自制食品,加工条件、环境均无法到达法定要求,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现场自制食用油,特别是菜籽油、花生油、核桃油,在苯并芘、黄曲毒素B1等指标上,无法有效控制,极易超标,存在着较高的食品风险。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顺康,电话:223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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