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伍丰赞委员:
您提出的《在攀枝花医疗机构设立护工规范和管理的试点建议》(第68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护工服务需求主要集中于需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而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上皆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因此,东区积极与市卫计委对接,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回复如下:1、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四川省将在11家医疗机构开展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攀枝花市各大医疗机构暂不在此名单之内。2、各大型医疗机构的护工服务已经完全市场化运行,由专门的护工服务公司承包,患者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医院不参与管理。
针对上述情况,市卫计委表示,将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早日将攀枝花市护工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纳入日程。同时,将加大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大医院,严禁陪护干预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干扰医疗秩序现象发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体验。
下一步,东区将积极加大与市卫计委及市级各大医疗机构的磋商协作,共同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提供贴心、舒心、放心的高质量服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卫计局局长 雷茹,联系电话:13908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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