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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城区电瓶车、摩托车的治理的建议

时间:2019-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白斌、王福光、张柏刚、曹建平、钱林宏、陈光利、李培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电瓶车、摩托车的治理的建议》(第70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城市配送行业的高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乱掉头、乱停车现象较为突出,部分路段用于快餐、快运包裹的配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

  公安交警部门一直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今年以来,交警支队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一是找准此类车辆集中出行的时间和路段,组织优势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将警力和装备最大限度地投入到路面上,充分运用现有的电子警察抓拍、动态视频监控、缉查布控等系统设备加强网巡力度,对发现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固定证据;三是于今年4月份,向各快递、餐饮配送企业转发了《关于加强快递、及时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的倡议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倡导“遵章守纪、文明出行”的理念;四是实行“五个一律”(该处罚的一律顶格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要求,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五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交警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宣传工具,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查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445起,其中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579起,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445起,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196起,摩托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255起。

  下一步,东区将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不断强化社会面的宣传引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江雪艳,联系电话:1388239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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