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尹冬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东区无出租车管理和道路执法权力,收到提案后,东区立即与市运管处、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反映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上户上路检查力度
(一)认真落实回场检查。各出租汽车公司每月开展逐车排查,通过回场检查或路上巡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出租汽车保养维护情况,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清洁车内卫生,规范物品放置,定期更换座套、脚垫,确保车身、车厢和行李厢整洁、车内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喷印营运标识、门徽,投诉电话,配备发票,车辆外观完好,顶灯及LED显示屏正常使用。对不符合服务规范的车辆就地停运整改,整改合格方可继续投入运营。
(二)开展上户督查。市运管处采取上户督查、乘车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出租汽车创文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及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是否文明、规范,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建立检查台账,同时抄告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三)加强路上巡查、抽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区重要路段组织开展集中路面检查,纠正出租汽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抽烟、打手机、吃零食,车容车貌不整洁、车内卫生差,不主动出示发票、在禁停区域拉客等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拒载、甩客、绕道、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
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市运管处督促出租汽车公司结合创文工作要求,通过公司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多措并举地加大“创文工作”、“优质文明服务”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的行业宣传氛围。要通过安全例会、专题培训、卫星定位装置语音提示、知识竞赛等就文明城市创建、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意义、宗旨向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和重点提示,开展以职业道德、文明用语、服务规范为内容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法治意识和优质文明服务意识,规范仪容仪表,文明用语和经营行为。
三、建立通报曝光制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投诉电话“12328”全天24小时有人值守,同时加强与各单位的配合。在整治活动中,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综合执法支队对“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投诉、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一律严格处罚,抄告市运管处并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记分管理;市运管处将定期对检查发现、部门抄告的出租汽车不文明不规范及违规行为进行行业通报,对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驾驶员,依法注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东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请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东区交通和农水局局长 刘明芳,联系电话:130945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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