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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28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民盟东区支部: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完善慢性病医保定点开药政策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定点机构覆盖范围”的建议

  根据攀枝花市现行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市内参保人员应在申请认定职工门诊用药待遇保障时,在市内选定一家定点治疗机构作为就诊机构,经与市医疗保障局沟通,这一限制将会取消。 

  二、关于“完善药品配备机制”的建议

  现在攀枝花市东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用的集采药品数量都是每批集采药品出来后由机构自行报量。   

  三、关于“优化开药流程”的建议

  东区医疗保障局将积极与东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沟通,逐步简化挂号、缴费等流程,提升开药效率。

  四、关于“加强长处方政策落实”的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第十一条“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及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第三十七条“各地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作限制,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待遇”。东区医疗保障局未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做限制。

  五、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管”的建议

  东区医疗保障局每年对医药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面向广大市民进行政策宣传。

  感谢民盟东区支部对东区医保服务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继续关注东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饶勇,联系电话:18908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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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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