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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28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农工党东区总支部: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配备专业人员加强阿署达花海植物保护的建议》(第3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备专业人员”的建议

  由于阿署达花海专班已撤销,对于增加配备专业人员到专班工作一事已无法实现。

  二、关于“加强阿署达花海植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在未收到该提案前,区林业局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要求对阿署达花海项目调入的绿化苗木查检了《植物检疫证书》,并且进行了复检工作;收到提案后,区林业局积极与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银江镇和兴东集

  团联系协商,每单位已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沟通协调花海植物保护相关事宜。

  (二)今后工作开展计划

  1.加强复检力度。依照规定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和进行疫情监测调查,根据监测情况制定病虫害防治措施。

  2.及时除害处理。如复检时发现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或者检疫要求中的危险性森林病、虫的,及时进行除害处理。

  3.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使用携带红火蚁等检疫对象、引起疫情扩散等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相关规定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加强配合。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林地外出现红火蚁情况,及时上报东区红火蚁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分工配合

  1.复检和疫情调查工作。植苗期间,由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联合进行复检和监测工作。

  2.除害处理工作。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日常监管由责任单位兴东集团公司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或者管护单位加强管护,发现红火蚁等危险性病虫害立即报告,在区林业局和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的技术指导下开展除治工作。

  2.执法办案工作。涉及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行为的,由东区林业局负责案件查处工作。

  3.技术指导工作。在阿署达花海项目建设过程中,区林业局负责对花卉植物种植、管理技术等提供指导。

  4.其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银江镇负责配合危险性病虫害的除治和执法办案工作。

  感谢农工党东区总支部对东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支持、关心,希望贵支部继续关注东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邹巍,联系电话:1398238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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