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第3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基本情况
据排查统计,东区辖区现有校外午托机构167家,在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的个体工商户84户,企业15户,还有68家校外午托机构无证经营。目前,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3家。大部分校外午托机构开设在小区居民楼内,没有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安全证明。2024年春季学期,区属学校参与午托的中小学生共4785人,其中2000余名学生在无证经营的校外午托机构托管。
二、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职责。成立了东区校外午托安全监管工作综合协调组,由联系、分管教育工作的区级有关领导为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东区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区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属地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并建立了部门、街道每月巡查和每季度联合监管执法的常态机制。
(二)部门联动,确保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到位。区级牵头部门认真履行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安全工作推进会3次,组织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1次,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校外午托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和培训会1次;全面摸排辖区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并提请公安分局进行准入查询,暂未发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人员;指导区属学校对参加校外午托机构的学生进行了全面摸排,组织召开午托学生家长会,对参加校外午托的学生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区级部门和街道(镇)分别在3月和5月完成对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全覆盖检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监管存在悖论和真空。现行体制下,各职能部门只能或只愿意对权责范围内的取得许可的业态或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而辖区内的校外午托机构绝大多数开办在小区居民楼内,很难取得经营许可证,因涉及住改商的问题,基本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能达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六证(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证明、消防安全合格证或相应证明、提供房屋建筑安全证明、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合格证)要求的机构较少。
(二)国家层面没有校外午托机构行业规范,缺乏从上至下的行业监管指导意见。上级没有明确的校外午托机构举办条件(包括消防、住宿、餐饮等方面)、从业人员服务要求、管理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备、人均使用面积等标准,导致校外午托机构举办门槛低,整体良莠不齐,风险隐患巨大,部门监管和指导也缺乏依据。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行业部门和街道(镇)严格落实每月一检的工作要求,常态开展好东区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定期组织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门联合开展安全培训、学校邀请午托机构参加学校安全工作例会等方式,切实提高校外午托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由被动的部门检查变主动的安全排查。
(二)疏堵结合,探索午托行业监管新模式。在“疏”方面,指导区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更多午托床位,并引导家长将学生托管在学校;各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包括社区午托在内的社区经济,鼓励社区举办午托机构;在“堵”方面,各部门进一步梳理校外午托机构安全监管内容和要求,定期研判会商,集中检查并联合执法;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午托机构采取定期通报、发布黑名单、媒体曝光、家长群通报等方式,引导家长拒绝将孩子送往此类午托机构。
尊敬的委员,再次感谢您关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东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持续健康稳步前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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