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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1-27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工业土地资源,助推工业强区征程的建议(第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用地管理的新机制”的建议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要求,东区已于2022年起在宗地出让实施方案中明确“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辖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园区以外区域为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并在《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中明确了乙方的违约责任,为收回土地、厂房和退园等提供了相关依据。

  二、关于“探索用地出让新模式”的建议

  2023年4月6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经济合作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4号),明确了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要求,2023年起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鼓励工业企业结合自身需要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出让价格(租金)标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东区一直参照执行。

  三、关于“加强规划布局的科学性,提高工业设施的利用效率”的建议

  市自规局东区分局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及经信部门做好工业项目的产业布局,引导建设单位统筹周边仓储、排污等功能性设施开展方案设计。为助力小微企业成长,提供企业入驻场地,园区已建成小企业孵化基地,建成工业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较好解决了企业入驻园区用地需求问题。

  四、关于“理清现状,多措并举推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的建议

  为优化工业土地资源,推动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是结合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建立闲置土地分布情况和处置盘活大数据库,动态掌握空闲土地、“僵尸企业”土地资产情况。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促进低效企业主动退出或激励原土地权属人自发进行土地再开发,并及时开展低效土地的清理工作,确保工业项目用地有保障。三是2022年2月启动低效及欠款企业整治,加快清退园区低效企业,推动遗留问题化解,盘活有限存量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目前共清退企业23家,涉及土地面积206.47亩。

  五、关于“借鉴沿海地区‘工业上楼’的成熟经验”建议

  按照现行的城市规划,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均为控制下限,且对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提出了最高占比要求,意在提高工业用地的使用率、引导“工业上楼”,我局将在今后的规划审批中严格落实规划控制要求,通过提高工业用地使用率缓解工业用地紧缺的问题。

  尊敬的委员,再次感谢您关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东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持续健康稳步前行。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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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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