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4-26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1.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2.办公室;
3.法治政府建设股;
4.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外来企业投诉股);
7.律师公证工作股(法律顾问办公室);
8.政工股;
9.行政复议股。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治建设的责任。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等保障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东区司法局现有编制共4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9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人员61人,其中:公务员35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7人、聘用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资金预算收入92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706.17万元、日常公用收入10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7万元、项目经费97.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局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支出总计930.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2.58万元(其中追加46.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万元、项目支出82.9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
2022年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706.1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52.58万元(其中追加46.41万元),指标结余总计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原因是新公考招录5名公务员,无违规记录;2022年年初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0.14万元,指标结余总计1.1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资金结余率5%,无违规记录。
2.运转类
2022年年初预算日常公用支出101.8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74.45万元,指标结余总计27.4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结余率27%,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差旅次数、党建活动开展次数减少,无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
东区司法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97.81万元,实际到位项目预算资金为82.99万元,实际支出数82.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记录。
(1)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含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运行维护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25.5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5.53万元。
(2)2040605——普法宣传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12.69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2.69万元。
(3)2040612——法治建设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2.4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40万元。
(4)2040610——社区矫正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23.67万元,实际支出资金23.67万元。
(5)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5.7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5.70万元。
(6)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022年实际下达资金13.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3.00万元。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基本得到保障。绩效自评对全年工作目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强调部门目标的层层分解与传递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力,为明年的工作开展及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工作的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划拨及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来明确资金使用上,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放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公示。
(三)自评质量。
全年全面推进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往年基础上,有效提高了工作水平,提升了工作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实施、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度各项经费达到对应的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目规定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在项目实施工作中,由于项目预算资金下达时间晚,项目实施时间长,需要跨年度完成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未予及时支付,执行进度滞后。
(三)改进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继续完善年初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合理安排项目预算执行,对项目任务要提前计划,及时分解、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能按工作职能高效运行。三是加快未完成项目的实施,按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附件:2022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东区司法局).xlsx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2023年4月25日